丙火生于十月,太阳失令,甲戊庚透,科甲,主为人的本性好淡泊,儒雅领导者。
如辛透见辰,名结合逢时,主大贵。
或壬多无甲,乃作弃命从杀,即不科甲,亦是宦僚。
或壬多有甲无戊,却非从杀,宜用己土混壬。
十月丙火,木旺宜庚,水旺宜戊,火旺用壬,随宜酌用可也。
丙日壬然喜东南方,赶到东南方发显官,
大运愁逢金水地,再次西兑寿难延。
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。(庚甲两透,廉使)
壬辰 辛亥 丙戌 戊子。(孝廉)
辛已 已亥 丙子 壬辰。(水常用土,大富贵,亦寿考)
丁丑 丁亥 丙子 壬辰。(双替)
甲寅 乙亥 丙申 乙未。(礼部郎)
壬戌 辛亥 丙午 丁酉。(状元郎)
己已 乙亥 丙申 丁酉。(宰相)
甲申 乙亥 丙申 己亥。(郡守)
己酉 乙亥 丙寅 戊子。(御使)
戊辰 癸亥 丙辰 戊子。(大参)
丙辰 己亥 丙戌 戊子。(御史)
丙子 己亥 丙寅 己丑。(礼部侍郎,闺人,癸卯丁未科;一举人,江右人,辛亥戊戌科)